全体研究生:
根据《关于做好2023年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》《关于公布2023年秋季学期社会类奖助学金评选项目的通知》等有关精神,现启动9500app金沙集团2023年秋季学期研究生社会类奖助学金评选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一、评选奖金内容及名额分配
奖助学金名称 |
名额指标 |
刘冰奖学金 |
1个 |
小米奖学金 |
1个 |
小米助学金 |
1个 |
隆基人才培养助学金 |
1个 |
风雅萃英奖学金 |
4个 |
评选对象、奖励额度、名额分配、申请条件以及事迹材料要求等详见附件1。
二、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
(一)学生申请(11月21日12:00之前)
符合条件的学生提出申请。
(二)学院评审(11月25日之前)
学院组织初评,确定推荐名单,经院内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学校。
(三)学校审核、评审、公示(12月10日前)
学校对各学院推荐名单进行审核,评审确定拟获奖名单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,公示无异议后报送资助方审批发放。
三、相关要求
(一)工作要求
学院高度重视研究生社会类奖助学金评选工作,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和相关奖助学金管理办法评选推荐。同时,加强学生教育,引导学生积极参加爱心公益活动,增强学生责任感,强化感恩意识,提升综合能力。
(二)材料报送
1.学生个人提交材料至学院:《研究生社会类奖助学金申请表》(附件2)电子版,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849513630@qq.com,文件统一命名为“XXX刘冰/小米奖学金/小米助学金/隆基人才培养助学金/风雅萃英奖学金申请材料”;并将所获奖项、成绩单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封装,在封面标注“姓名+/具体奖助学金申请材料”,交到学院办公室1426。
2.学院于11月26日前报送研工部。
四、注意事项
(一)为确保顺利完成研究生社会类奖助学金评定及发放工作,参评研究生须严格按照时间进度,及时报送各类评奖材料,过期造成的后果由研究生本人承担。
(二)评定过程必须规范有序、公开透明。凡在研究生社会类奖助学金评定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研究生,经查实,取消当事人在读期间各类奖励参评资格,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,并追回荣誉和全部奖金。
附件1:2023年秋季学期研究生社会类奖助学金评定说明.xlsx
附件2:研究生社会类奖助学金申请表.doc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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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年11月17日